下方情況無法包含在保險範圍內
- 超過上方所述金額。
- 並未向警察提出申明和報案。
- 保險條約中標示不包含範圍
- 蓄意事故
- 破胎或輪胎的損傷
- 輪胎蓋的遺失
- 車內的損壞
- 配備物品的遺失,等等
- 違反租車條約。
- 酒駕
- 魯莽駕駛
- 因藥物所導致的事故
- 租車合約期間外的事故
- 事故後逃逸
- 駕駛者未在租車公司註冊
- 私自租出給他人,等等
- 不當管理車輛
- 車內裝置的破壞
- 因無鎖門的竊盜
- 在禁區地方停車
- 帶給他人困擾的行為
- 自行加油時選錯油類
- 鑰匙的遺失等等
萬一發生事故時,下方為租車公司所提供的補助內容。
對人補償 | *他人的傷亡 |
無上限每人無上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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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產補償 | *他人車輛或物品的損傷 |
每事故30,000,000日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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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車輛補償 | *租用車的損傷 |
事故發生時車子當時的價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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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客傷害補償 | *駕駛本身和同行乘客的傷亡 |
每人30,000,000日幣上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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